解读国务院“节能决定”:既有大棒又有胡萝卜
新闻智库 http://www.newsking.com.cn 2006-09-01 来源: 作者: 编辑: 
 如何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万元GDP能耗比“十五”末期削减20%的约束性指标,国家发改委负责人8月31日说,国家已经明确要执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

    最近,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家发改委负责人8月31日解读这份决定时说,近期有关部门将要把单位GDP能耗降低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市、县以及重点耗能企业,将能耗指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考核内容,作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

    另外,我国还将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从源头杜绝能源的浪费。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说,这份决定不仅有问责制这样的“大棒”,还要求出台一系列鼓励节能的“胡萝卜”政策。比如“十一五”期间,国家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支持节能重大项目、示范项目及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

    此外,还将实行节能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节能产品目录》,对生产和使用列入《节能产品目录》的产品,财政部、税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提出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报国务院审批。

    为了加大政府对节能的支持力度,这份决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对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广、示范试点、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工作给予支持,所需节能经费纳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国家除了对节能的宏观指标作出规定外,甚至还对普通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细节有说法,比如要求严格设定室内空调温度,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除特定用途外,都要严格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的要求。(刘世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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